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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虹口四平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保监局

文  号:沪保监复[2006]190号

发布日期:2006-8-21

执行日期:2006-8-2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虹口四平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沪人保健康发[2006]7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虹口四平路营销服务部。

  二、批准该营销服务部以下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定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虹口区四平路273号四楼A室。

  四、核准许海平担任该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你分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可营业。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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