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关于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8-17

执行日期:2006-8-17

生效日期:1900-1-1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青海省设立分公司的请示》(联保发(2006)2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二、公司营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74—2号四楼401.

  三、公司经营区域:青海省行政辖区。

  四、经你公司授权,该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4、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总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五、核准程正扬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请抓紧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告青海保监局。

  六、你公司接此批复后,请持本批复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后到青海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并在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

  七、你公司应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