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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中心支公司平南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

文  号:桂保监复〔2006〕270号

发布日期:2006-9-22

执行日期:2006-9-22

生效日期:1900-1-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中心支公司平南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华保桂报(2006)67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中心支公司平南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为覃志盛,营业地址为广西平南县平南镇瑞雁商业广场B28号。

  二、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机动车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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