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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产[2006]16号

发布日期:2006-2-8

执行日期:2006-2-8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安邦辽发[200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

  车辆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该中心支公司经营区域:朝阳市行政辖区。

  四、核定该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孟克乡400号一层。

  你分公司接此批复后,须按有关规定到辽宁保监局领取朝阳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朝阳中心支公司应持此批复文件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

  此复

  二OO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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