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保监局
文 号:云保监复[2006]32号
发布日期:2006-2-16
执行日期:2006-2-16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筹建保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云发(2006)2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保山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为杨海云。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保山市永昌商贸园西南片A区30-2号。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五、你分公司应加强该营销服务部的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六、请持本批复及填写完整的《保险营销服务部验收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样式见保监云发(2003)326号文件)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