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寿[2006]4号
发布日期:2006-2-21
执行日期:2006-2-2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国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辽分发[2006]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的地址由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变更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中央大街12号邮政大楼。
你分公司接到此批复后,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我局办理换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事宜。
此复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