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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撤销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阳逻营销服务部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寿险〔2006〕20号

发布日期:2006-3-8

执行日期:2006-3-8

生效日期:1900-1-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撤销阳逻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鄂字[2006]第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阳逻营销服务部、孝感中心支公司文化营销服务部、咸宁中心支公司温泉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文后,你分公司应在公开媒体上进行公告并将公告复印件上报我局,同时按照撤销方案做好相关客户的后续联系工作,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三、上述营销服务部自获得撤销批复之日起,其《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应立即停止接受新业务,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许可证正副本应当于15日内上缴我局。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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