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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18批)予以发布的公告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06-3-7

执行日期:2006-3-7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47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批准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18批)予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1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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