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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洪山红旗实业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中介〔2006〕17号

发布日期:2006-3-3

执行日期:2006-3-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关于为武汉市洪山红旗实业总公司申办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21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洪山红旗实业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其许可证编号为42011117809447000,代理险种为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武汉市洪山红旗实业总公司。

  三、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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