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3-10
执行日期:2006-3-10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山海关区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06]69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山海关区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船厂路”迁至“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成南路14号”。
二、迁址后,上述机构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上述机构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河北保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