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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3-27

执行日期:2006-3-27

生效日期:1900-1-1

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公司筹备组有关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中资保险中介机构设立审批流程的通知》(保监发「2004」100号),经审核及现场验收,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北汇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河北省行政辖区。

  四、公司地址:邯郸市南育德路物业一层6号。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李光霞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刘翔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此复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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