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江西保监局产险处
文 号:赣保监产险[2006]23号
发布日期:2006-3-27
执行日期:2006-3-27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宜丰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大地财保赣发(2005)3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营销服务部、铜鼓营销服务部、万年营销服务部、铅山营销服务部、寻乌营销服务部、安远营销服务部、定南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你公司上述7家营销服务部地址为:
(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宜丰县东郊路15号;
(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鼓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铜鼓县定江东路25号;
(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年营销服务部地址为万年县正大东街24号;
(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铅山营销服务部地址为铅山县河口镇复兴街112号;
(五)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寻乌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寻乌县长宁镇东门路47号;
(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远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安远县东江源大道(交警队新办公楼);
(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南营销服务部地址为定南县建设东路(粮食局综合楼)。
三、上述机构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可以从事财产损失险、短期人身意外险、责任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请上述机构持此批复及我局核发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