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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公司四塘乡营销服务部等五个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

文  号:桂保监复〔2006〕63号

发布日期:2006-4-4

执行日期:2006-4-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公司四塘乡营销服务部等五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桂报(2006)32号)收悉。经审核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公司四塘乡营销服务部开业。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临桂县四塘乡政府办公楼一楼。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陈群燕。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大隆镇营销服务部开业。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岑溪县大隆镇大隆街。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曾晓芳。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水汶镇营销服务部开业。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岑溪县水汶镇水汶街。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钟元进。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张黄镇营销服务部开业。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浦北县张黄镇建设路13号。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戴宗庆。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北支公司寨圩镇营销服务部开业。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浦北县寨圩镇中华大道32号。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黄建艺。

  二、以上五个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部分授权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以上五个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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