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沧人保财险请(2005)41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青县天意汽车运输队等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范围见附件。
二、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上述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并及时发放到相应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此复
附件: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范围
二00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