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
文 号:黔保监中介〔2006〕20号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生效日期:1900-1-1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都匀市广州汽车修理场等五家单位申办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天保贵(2006)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息烽县化友汽车维修店”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都匀市广州汽车修理场”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 1 | 息烽县化友汽车维修店 | 522201L12852764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 2 | 习水县江涛汽车修理部 | 520330L03267141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 3 | 中国南车集团贵阳车辆厂云都贸易公司 | 520100214626199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 4 | 贵州弘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翻新分公司 | 520200745705507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附件二: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不予核准原因 |
| 1 | 都匀市广州汽车修理场 | 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已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