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
文 号:黔保监中介〔2006〕19号
发布日期:2006-4-3
执行日期:2006-4-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黔人保财险发(2006)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阳恒鑫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按照《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 1 | 贵阳恒鑫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 520114709685449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 |
| 2 | 交通修理店 | 520382714393333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保险 |
| 3 | 凯里市择业消防器材经营部 | 522601745708193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
| 4 | 贵州元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2010278017834300 | 机车险、意外伤害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运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