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依法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