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小律专栏 > 劳动用工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用工 2022-05-12 46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自用工其就产生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

2、用人单位负有与劳动者在用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最多可获得十一个月的倍工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律师专栏 更多相关文章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