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后被处罚人若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具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属于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的情形;
2、申诉之前,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处理扣分;
3、在交警队相关部门填写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
4、填写申请表时,里面有一项是撤销处罚的理由,填写的事实理由一定要充分、注明法律依据等等。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