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王女士起诉要求退还私教课剩余课时的案件引起了大家关注。
王女士花23680元购买了64节私教课,但经常因为工作忙、私教要比赛无法约课。延长半年后,仍有30节课未使用完,王女士提出退款,遭到拒绝。
哪些情况私教课是可以退的呢?
相信有很多小伙伴办过健身私教卡,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在约定期限内上完。那么问题来了,剩余的课时费可以退吗?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今天小律来为大家好好说说!
因格式条款退费
(案号:(2021)京02民终11040号)
马某与动氧公司一案中,入会协议约定的退费计算条款、私人教练课程协议中约定的私教课程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条款等均属于格式条款。
如果按照动氧公司入会协议、私人教练课程协议约定的退费条款计算,动氧空间公司无需另行退还马某会员费、剩余课时费,属于不合理的免除己方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故法院认定上述免除动氧空间公司的退费责任条款无效。对于马某主张动氧空间公司退还其私人教练课程剩余课时费、会员费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因私教离职退费
(案号:(2021)沪02民终4638号)
吴某与屹立公司一案中,私教课程确认书指定了具体的私人教练,在此背景下健身服务合同的履行更加注重会员的个人体验和互动效果,强调私人教练和会员之间的合作、信任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
根据“协定条款”规定,双方均有权更换指定教练,而“声明及条款”又约定吴某更换教练需经屹立公司批准,该条的约定排除了吴某的主要权利也有违双方均有权更换教练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故健身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指定教练的离职将使得吴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吴某提出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
因疫情影响退费
(案号:(2021)京03民终13358号)
杨某与壹健某公司一案中,壹健公司对合同中约定的退费规则进行了必要的提示、告知,《健身服务合同》中按每月600元计收已消费部分及《私人教练训练计划及课程合同》中分别按每节400元、500元计收已消费部分的约定,应为有效。
但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全面爆发,疫情防控措施亦影响杨某对会员卡的使用。
法院综合各方面因素,酌情判令壹健望馨公司返还杨某会员卡费3200元。
因身体原因退费
(案号:(2021)京03民终12876号)
李某与壹健某公司一案中,合同约定如因疾病等不适合进行锻炼的原因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扣除课程设计和规划费用、已经使用的课程费用及甲方经营成本。
考虑到壹健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需为双方的合同履行做好场地、人力、设施准备,存在成本支出,法院酌情扣除经营成本600元,壹健某公司应退还李某私教课费用5400元。
对于上海王女士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未使用的课时费用,但其怠于行使合同权利,未保证合理的锻炼频率,才使课程到期限届满仍未使用完,因此,法院酌定原告承担25%违约金,健身中心退还王女士课程费8325元。
私教课或者其他课程,是否能退是由服务合同内容、退费原因等以及其他因素综合决定。如需了解是否能退,可以将合同内容发给律师详细分析。
购买任何课程前建议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当然任何课程都需要购买者的参与才能体现课程价值,购买者也需要合理安排好自身的时间。如遇到客观原因一定退的,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