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于邻里之间的事情,对方A加强防范我的门口,我与A商量,A不理睬,还骂人且动手将我打伤,昨晚A被抓进派出所呆了几个小时,出来后警察让A把我家门口的东西撤走,现在还没撤,这种情况,又没有明显的伤害,多久之后这个伤还可以起到一个法律效力啊?我没有上医院,警察只是登记了我哪里受伤,这个伤害能不能作为证据?
律师:你应该当天就上医院,进行确诊,如果你现在去就算确诊了你骨折,你这个也是难以获得认定的。况且是登记了你这个是外伤,内伤是无法确定的。如果过两天你胳膊好点了,东西没有搬走,你再给警察打个电话,让A把东西拿走。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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