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有人借了我五万块钱,那个借条上是我的名字,但是我是用别人的账号借款给他的,然后这样也成立吗?
律师:借款人是自己写的,你们是约定好一起打给第三人的,视为已达到第三人账户,视为他已经收到这个实际借款。
用户:这个还有点复杂,这个钱是由我转到老叔账上,再由老叔借给那个人的。
律师:就说这个借款是以叔叔的账户出去的?
用户:他不知道是我的账户和我的钱。
律师:好,那这个这个借条上面没写还款日期吧?
用户:没写还款日期,但是是2017年x月x日写的。
律师:你你随时随地都可以起诉他。
用户:嗯,当时他说的是按月给我的,然后他也一直都没给我。
用户:我去法院的话得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很简单的,就是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再写一份民事起诉状,一式三份,你自己保留两份,一份交到交给人民法院。 还有你的这个所谓的借条和转款凭证也是复印两份。
用户:嗯,我还得要他身份证是不是?这个咋整啊?
律师:他不给的话,那你就得去派出所申请了。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人家不给你立案的。
用户:行。那我就想办法。还用补录音吗?就是说他承认借我钱的。
律师:这个不需要的,有其他所有的手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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