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之前租赁了一辆某汽车租赁公司的电动汽车,我发生交通事故要理赔,他的服务协议上面就写的,是有第三方损失他来赔付的。那么在我们的用户理解当中,他们公司买了这个商业保险,然后当时出了车祸之后,让他过来解决这个事情的时候,他们公司只买了加强险。我想问一下,这个能不能算是一种欺诈行为?原话是 发生事故。 导致第三者损失。会员责任保险赔付外的百分之百。司责任保险公司核定理赔的百分之百。 基本保险基本保险覆盖如下内容,具体赔偿范围及赔付金额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保险项目分时租赁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在线租赁专用保额不低于二十万保障范围。 他们现在要求我要个人承担垫付责任。
律师:那么您这个情况可能属于一种格式条款中的霸王条款,属于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您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一个投诉。要求对这种欺诈行为进行一个查处第二点的话,您可以以这个服务条款为依据,你要把这个条款保存下来的。网页截屏是保存下来,为了防止以后他们进行一个串改,或者说进行一个伪造。那么你要处理这个事故和租赁公司产生的纠纷的话,您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服务条款的规定为由向法院进行一个起诉,要求对方进行一个相关的一个赔付。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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