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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离婚怎么离
婚姻家庭 2078 2020-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结婚半年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无法进行协议离婚的,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不采用协议离婚,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程序: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夫妻双方(必须是本人)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信息证明材料,一般是指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一般是指结婚证。

3、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4、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

5、离婚起诉状。

二、原告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三、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开庭时需要双方都到庭参加庭审。

四、人民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五、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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