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被骗,涉嫌集资诈骗罪,要及时报警处理。具体如下:
1、先自行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可以自己写好书面的报案材料。
2、带着材料到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口头报案,由公安机关记录相关内容。
3、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材料或者报案人口述,由公安机关询问,并制作笔录后,进行立案审查。
4、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否则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以内送达报案人。
5、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报案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陷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案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法律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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