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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往届生改应届生犯法吗
其他问题 3750 2020-06-08

高考往届生改应届生属于违规行为。

1.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7条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高考属于国家考试之一。部分省市的招生规定中也明确规定了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高考往届生改应届生往往是为了参加某些限定应届生报名的院校,存在通过伪造证明、证明、档案或其他资料获得应届生身份(即考试资格),属于作弊。

2.对于考试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和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答案等是否一致等。如果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7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11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解答律师: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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