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诉没有规定最低额限制。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可以想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当有借据或者欠条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若当事人对借款进行结算后,由借款人出据欠条给出借人存执,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时,欠条应视为书面合同,适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的规定,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解答律师: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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