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试用期工资打八折之后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是合理的;但如果试用期的工资打八折之后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报酬,但未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按照80%发放,事前也未明确告知劳动者的,在发工资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的80%发放的则不合理。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答律师:姚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