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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内容解释是什么
劳动用工 3787 2020-06-02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共2款。第1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第2款为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申请支付令属于督促程序。主要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金钱、有价证券,符合(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情况。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符合申请督促程序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劳动者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用人单位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劳动者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5.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人民法院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7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解答律师: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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