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问答 > 劳动用工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是怎样的
劳动用工 4169 2020-05-25

工伤认定,只是决定受伤者是否属于工伤,可以适用工伤保险规定进行处理,但不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对应的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通过评价一个人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来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伤残鉴定,是指确定受伤者的残疾等级,鉴定标准与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不同,一般是由司法机关登记鉴定机关进行鉴定,需要收取相应的鉴定费用。鉴定意见是计算和确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金额。

两者区别如下:

1、前者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后者适用《侵权责任法》。

2、前者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后者是为了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3、前者的受理部门是劳动部门,后者的受理部门是司法鉴定部门。

4、前者属于行政行为,一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后者属于一种证据材料,一方不服只能通过开庭质证法院认定是否能作为裁判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解答律师:计律师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