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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民事起诉状怎么办
其他问题 3615 2020-05-25

1、收到起诉状后,可针对起诉状提交自己的答辩状,也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

2、注意是否需要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反诉的情况。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解答律师: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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