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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8906 2020-05-19

丈夫死亡留下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1、确定丈夫的遗产的范围。

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去世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是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除此之外,丈夫在婚前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属于遗产。

2、确定好了遗产范围,就开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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