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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用工 10954 2020-05-18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3个月不发工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2.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工资发放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争议,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如果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还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述主张拖欠工资的方式并没有顺序限制,但是劳动者不能直接就拖欠工资向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员工主张劳动报酬,并不以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调解,即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主张。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解答律师: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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