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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婚姻家庭 1726 2020-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男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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