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个地区迁出的流程略有不同,下面介绍一下离婚后户口迁出的大致流程,但是具体细节还是要按照各地区规定办理:
(一)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二)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离婚后分户的三个方案:
(一)迁回原籍
女方在离婚后可以迁回未婚时的户籍。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方便,很多夫妻都不像原来一样就是周边的人,多了很多跨城市跨省份的夫妻,那么这些夫妻在离婚之后,女方可以选择迁回原来的户籍地址。只要带上要求的证件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明,等到审批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就可以了。
(二)单独分户
在离婚后女方可以选择单独分户,很多地区分户的标准都不一样,但是一般都需要有当地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的条件才能够单独分户。很多女人在离婚后都因为没有房产而被分户拒之门外,分户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在当地拥有房产,很多没有房产的女人都不被批准分户。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是调解离婚,可以拿上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原封不动
虽然说两个人离婚了,但是女方户口还是可以选择不迁出户籍,保留在男方的户籍上。夫妻两个人去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会在户口簿上盖上离婚的公章,那么女方就可以选择将户籍继续保留。如果是双方有迁出约定或者其他证明要求迁出的,女方就必须遵守,迁出户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解答律师: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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