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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劳动用工 501 2020-03-27

社保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大类保险。社保中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来说:

1、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年限中断,有些地区是可以补交,但是有些地区不能补交,假如说不能补交,就意味着你的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将会少个几年,那么这样的话就影响到你最终养老金的一个待遇。所以说我们想要获得一个较高的养老金待遇,那么尽量就不要让我们的职工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因为只有连续交费才能够将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一个最大化的缴费年限。

2、失业保险虽然也需要累计缴费年限,但是失业保险中断缴费,对于自己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它最终计算的是一个累积缴费年限,只要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周年以上,或者说5周年或者10周年以上这样的一个节点范围之内,那么都可以对应的享受到相应的一个失业金待遇,当然失业金待遇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必须以非自愿失业为前提,很多人实际上终生可能都领取不到失业金的待遇。

3、生育保险是需要连续缴费的,一般情况下作为女性来讲,在自己妊娠生产时处于生育保险期间,那么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一个待遇,当然如果说,作为男性来讲,基本上是不会使用到这个生育保险的,作为女性来讲,如果说自己不生小孩基本上也是不会使用到生育保险的,所以说使用这个保险相对概率是比较低的,那么即使它出现中断对自己影响,其实并不是很大,除非是马上要生小孩的一些女性。以上海为例,与市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只要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风险都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进行实施报销的,并且在工伤期间病假的一个补贴都是由工伤保险来给予支付的。所以说工伤保险即使发生了中断也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是你正常的参保那么都可以享受,不参保的话工伤保险就是不能够享受。

法律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解答律师: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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