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半个月以前,就是凌晨的时候,我们之前骑摩托车回家,对方逆行撞到我们然后逃逸了,我的手和脚都受伤了,交警说要去做伤情鉴定,我现在手和脚的伤都还没有恢复,还走不了路,那做鉴定是等出院还是在住院期间也可以出去进行鉴定?还有这个事故是他承担全部责任吗?
律师:交警想让你做伤情鉴定主要是想证明对方撞了你逃逸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看你是否构成轻伤,这种一般不出院,抽个时间去做个伤情鉴定,你治疗差不多了出院后等三个月后要去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这个是让对方赔钱的依据,比如说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话有个专门的项目叫做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需要构成伤残了,你才可以申请。如果说只是小伤就不可以。你即使去主张了,法院也不会去认可。 事故责任是交警认定责任的时候需要考虑的情景,如果说他责任,比如说认定了他是全责,你就只要根据他全责让他全部承担就可以了。 拿那个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然后去进行赔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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