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我母亲上周骑电动车和对方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是对方的主要责任,现在对方找不到人,他也没有保险公司,但是交警登记了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可是我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您拿到您母亲的委托书以后可以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调取出来,然后拿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仍不出面可以由交警打电话叫他出面,如果还是不出现,您就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需要您提前缴纳诉讼费,诉讼费到时候由败诉方来承担的。
用户:理赔的费用应该怎么计算呢?我应该去哪个法院进行起诉呢?
律师:住院费用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以及伙食补助或者营养费等,以及因这个事故造成的误工费,这些费用都需要发票或者单据来证明的,如果没有这种费用支出的证据,法院就有可能按照当地的平均水平进行计算。误工费的标准是需要工资单和缴税证明的,如果是税点以下的就只需要工资单,而精神损失费需要构成伤残才会有的,营养费则需要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出具的专业意见证明需要营养费的。起诉问题则一般是去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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