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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其他问题 3750 2020-03-20

进看守所意味着这个人涉嫌犯罪,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至于此人是否会被判刑,那还要看案件的审理结果。送进看守所羁押,肯定是因为涉案人员已经有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或者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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