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具的罚单相当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交警部门办理业务时,会因你未缴纳罚款及滞纳金,拒绝给你办理业务,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
几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1. 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滞纳金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 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 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 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 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4.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解答律师: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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