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
二、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
三、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房子有抵押了,这样的抵押是很正常的,所以我们不要过度的担心,只要能保证房子交易就可以了但会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卖家(债务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担保法》中规定:抵押人(卖家)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中也规定,抵押人(卖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人(卖家)一旦要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卖出,并需通知债权人和买家,待双方同意或了解情况后才可进行买卖交割。
2、存在多重抵押。购买抵押房时,要警惕抵押人(卖家)把房屋进行了多重抵押,就是说,他可能不仅是把房屋抵押给了一家银行,可能是多家银行,更可能涉及民间借贷。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多重债务关系,各方利益冲突,到时候剪不断理还乱,讲理都找不着地方。
3、退房难。如果你发现了购买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关系,可不是那种容易的。或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又或许牵扯多方利益,到时候,别房子没得到,反惹一身腥。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
解答律师: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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