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中
第十条规定,拟在郑州市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拟在郑州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第十一条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
(二)个体工商户招用流动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雇主申报办理;
(三)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员,由房屋出租人办理;
(四)其他流动人员,由本人申报办理。
第十二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居住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
1、《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拟在郑州市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拟在郑州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不申领居住证。
2、《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报暂住登记,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
(二)个体工商户招用流动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雇主申报办理;
(三)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员,由房屋出租人办理;
(四)其他流动人员,由本人申报办理。
3、《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申领居住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三)居住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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