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计算方式
(1)社会平均缴费基数
国家明确从2019年5月1日起,改为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会低很多。
(2)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
要按照企业上年度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计算。
值得提醒的是工资总额包含的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今天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构成。工资总额还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由于是核定制,是由企业自行申报为主。但是有企业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申报,这也是违法行为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征缴部门申请维权。
(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
按照2019年《降低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60~300%之间的任意缴费基数。
主要原因是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情况,国家并不掌握,还是以个人自愿申报、自愿选择为主,所以非常灵活。
实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之后,如果缴费基数降低那么自然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也会减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答律师: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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