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用于证明存在重婚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具体需要的证据如下:
1、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
2、证人证言、视听音频材料、悔过书等等。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这方面的证据用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3、双方如果同居,在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子女的父母相关登记信息。
4、双方同居生活的其他证据。比如说双方共同买房的证据或者以夫妻名义参加公共活动的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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