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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创业合伙 7271 2020-03-12

公司法人的最终消灭,须历经清算程序的梳理,以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法人必须经合法清算,注销登记,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终止。公司注销是工商部门办理公司终止的登记程序,公司的成立和终止都必须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并以此作为生效的要件和标志,公司的成立以设立登记为要件,公司的终止则以注销登记为要件。

企业经过解散清算程序以后不进行注销登记,通常情况下没有进行法律规定的年度报告义务,可能被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最后进入黑名单。公司不注销进入黑名单后,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都会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比如不能再成立新的公司,三年内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股东、监事等等,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出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1、《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2、《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3、《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 

(一)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二)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四)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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