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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作三个月离职,以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用工 207 2019-03-01

  用户:我是用工单位,之前有一个员工入职的时候开始是三个月的试用期,所以现在没有签合同,但从上个月开始我已经给他发放一个转正的工资,但是现在他提出离职,我们这样是属于什么样子的关系?而且他现在向我索要双倍工资,该怎么办?他这种情况可以随时离职吗?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什么时候开始帮员工买社保?试用期有什么样子的要求?

律师:根据劳动法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所以他的请求是合理的。现在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员工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且要求你承担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当月就要给劳动者买社保。

         对于试用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答律师: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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