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问答 > 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庭 3358 2020-03-12

离婚时夫妻应对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协商的结果只有两种:

1、协商一致,不动产和动产归谁所有权已经明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上明确财产归属,并依据离婚协议去房产局变更房产所有人姓名。

2、协商不一致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财产。婚姻法的关于财产的基本思路是“谁的财产就是谁的”。婚前财产只要能证明是婚前的,那么就是个人的。婚后财产双方的收入均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就需要平均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④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解答律师:陈律师

6元/分钟
立即咨询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