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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纠纷 1574 2020-03-11

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宣告成立。合同成立并非合同一定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等,所以说应当将合同成立及合同生效区分对待。

一般的合同条款往往会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这种情况,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时即生效。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条款,如果涉及到诉讼,法官往往会结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来进行判断。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问题,而合同是否生效是一个法律价值判断问题。所以如就合同是否生效等发生争议后,建议携带资料具体咨询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解答律师: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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