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系债务的一种,欠款人死亡并不会导致该笔债务消灭。信用卡欠款人死亡后一般来说应先由其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遗产不足以清偿,且存在受遗赠人,受遗赠人也应在其接受遗赠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现实生活中,权利和义务往往是并存的。欠款人信用卡未能清偿且去世的情况下,如其继承人未放弃继承遗产或受遗赠人明示接受遗赠,则两者在获得欠款人生前所留下的财产性利益的同时,对于欠款人生前的债务也要承担偿还义务。但是这种偿还义务以获得的财产性利益的实际价值为上限。另外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这种债务清偿是存在先后顺序及按比例清偿的情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解答律师: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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