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及法规,父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并非必然)导致其子女不可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至于是否会执行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财产,要结合财产的形成及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等情况综合考量。父母与子女在法律层面系互相独立的自然人主体。传统民俗观念中的父债子偿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现实中父母因种种原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不必然会牵连到其子女。
工作和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遭遇高峰与低谷,这是人生的常态。有的当事人因经商失败或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债务履行不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会对自己的子女产生何种影响就是当事人很关心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最直接明确的影响就是,失信会导致子女可能(非必然)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综上所述,失信可能会对子女的就学造成一定的影响,除此以外现阶段的法律法规并未有其他规定。当然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可能会对子女今后从事公务员等行业造成一定影响,具体情形欢迎来电咨询律师。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只是仅仅限制了失信人以其个人财产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立法者并未禁止第三人以其财产供失信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另外,现阶段对于高收费的标准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曾经网络上流传过失信人子女无法就读公立大学的新闻,但根据后续的记者及相关媒体的查证,证实应当是虚假新闻。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第七条 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第四款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解答律师: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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